首页 > 危险拍档 > 危险拍档的长评 > 正文
  • 一个骨气作者对阅文霸王条款的反击
  • 楼主|llaakein11|2015-08-18 03:44:37
    +15 -0
    作者说:“我没背过黑锅,也身无余罪,更没当过超级大忽悠,香色倾城里的红男绿女,我一个都不认识,别说我是常书欣啊,我常书欣他哥,常舒欣!”好吧,我们姑且相信,但是老常的书值得推荐,老常他哥的书更值得阅读。

    respect
  • 2楼|abc|2015-08-18 09:02:26
    阅文霸王条款?求科普。
    【 在 llaakein11 的大作中提到: 】
    : 作者说:“我没背过黑锅,也身无余罪,更没当过超级大忽悠,香色倾城里的红男绿女,我一个都不认识,别说我是常书欣啊,我常书欣他哥,常舒欣!”好吧,我们姑且相信,但是老常的书值得推荐,老常他哥的书更值得阅读。
    : respect

  • 3楼|suanlg|2015-08-18 15:47:51
    同问
    【 在 llaakein11 的大作中提到: 】
    : 作者说:“我没背过黑锅,也身无余罪,更没当过超级大忽悠,香色倾城里的红男绿女,我一个都不认识,别说我是常书欣啊,我常书欣他哥,常舒欣!”好吧,我们姑且相信,但是老常的书值得推荐,老常他哥的书更值得阅读。
    : respect

  • 4楼|xianren1989|2015-08-18 19:06:35
    反击在哪里?
    【 在 llaakein11 的大作中提到: 】
    : 作者说:“我没背过黑锅,也身无余罪,更没当过超级大忽悠,香色倾城里的红男绿女,我一个都不认识,别说我是常书欣啊,我常书欣他哥,常舒欣!”好吧,我们姑且相信,但是老常的书值得推荐,老常他哥的书更值得阅读。
    : respect

  • 5楼|llaakein11|2015-08-19 05:28:24
    just copy from somewhere ,not sure 100% right

    创世跟起点这些书站合一起组成了阅文 ,前段时间给大中小神捆绑五年合约,要求五年写满一千万字,不得跳槽。五年后第一本书还得优先给阅文,阅文看不上才能给其他网站。老常不愿意签,就闹掰了。换笔名也是因为笔名被绑,强行用的话容易出事。常舒欣就是老常本名, 跳槽到掌阅中文网了
  • 6楼|charm|2015-08-19 09:31:13
    这就是垄断带来的恶果。起点和创世一合并,剩下的纵横17k什么的,几乎完全无法与之抗衡。
    【 在 llaakein11 的大作中提到: 】
    : just copy from somewhere ,not sure 100% right
    : 创世跟起点这些书站合一起组成了阅文 ,前段时间给大中小神捆绑五年合约,要求五年写满一千万字,不得跳槽。五年后第一本书还得优先给阅文,阅文看不上才能给其他网站。老常不愿意签,就闹掰了。换笔名也是因为笔名被绑,强行用的话容易出事。常舒欣就是老常本名, 跳槽到掌阅中文网了

  • 7楼|xianren1989|2015-08-19 11:40:44
    笔名不属于作者吗?连笔名都不准用太霸道了吧。再说5年1千万字,这得注多少水啊,这些网站都疯了?
    【 在 llaakein11 的大作中提到: 】
    : 作者说:“我没背过黑锅,也身无余罪,更没当过超级大忽悠,香色倾城里的红男绿女,我一个都不认识,别说我是常书欣啊,我常书欣他哥,常舒欣!”好吧,我们姑且相信,但是老常的书值得推荐,老常他哥的书更值得阅读。
    : respect

  • 8楼|cplus|2015-08-19 14:24:25
    一年200万字,一天5479字,相当于3k两更。
    看起来很简单,但是谁能坚持五年?
    【 在 xianren1989 的大作中提到: 】
    : 笔名不属于作者吗?连笔名都不准用太霸道了吧。再说5年1千万字,这得注多少水啊,这些网站都疯了?

  • 9楼|hunter771|2015-08-25 00:23:05
    + 最关键的是,岳文把所有的版权都弄到自己手里了,以后改编权什么的非常麻烦。。。
    也就是说,你就算写出个《变形金刚》,《三体》,或者哈利波特,你也得看岳文脸色,他同意给谁就给谁,
    作者同意不同意都没有关系。

    作者对自己的作品完全没有任何权力,20年。。。我刚签完。。

    【 在 llaakein11 的大作中提到: 】
    : 作者说:“我没背过黑锅,也身无余罪,更没当过超级大忽悠,香色倾城里的红男绿女,我一个都不认识,别说我是常书欣啊,我常书欣他哥,常舒欣!”好吧,我们姑且相信,但是老常的书值得推荐,老常他哥的书更值得阅读。
    : respect

  • 10楼|pyepye|2015-08-25 00:44:09
    + 所以说原来跟老吴他们跳到创世的那群傻叉作者活该啊,原来的起点就能看到一点恶霸的苗头了,并不全是侯子的错啊。只能说他们比着“作”。现在现世报了,这两年眼看着要网文影视化大赚了,跟这群老作家没多大关系(分成有限)。娶了个媳妇,给别人养了个儿子,唔哈哈!网文环境就这球样儿,难怪传统作者没几个试水的,太做贱人了!分明一群网文农民工啊,挣得挺多,可给人的感觉就像大学生羡慕工地农民工工资一样,一股子酸馊味儿。
  • 11楼|62045|2015-08-25 00:50:05
    如果作品被改编,作者拿得到钱吗?还是钱全进阅文手里?

    【 在 hunter771 的大作中提到: 】
    : + 最关键的是,岳文把所有的版权都弄到自己手里了,以后改编权什么的非常麻烦。。。
    : 也就是说,你就算写出个《变形金刚》,《三体》,或者哈利波特,你也得看岳文脸色,他同意给谁就给谁,
    : 作者同意不同意都没有关系。
    : ............

  • 12楼|hunter771|2015-08-26 10:50:27
    能,有的拿的多,有的拿的少,譬如广播剧好像是起点拿9成,作者拿一成,影视作品分成好像是五五开,还有游戏改编权,漫画改编权,周边权益乱七八糟的,刚找了下合同让我删了。。

    其实最关键的是,这笔交易中,作者没有任何主动权,人家说卖多少就卖多少,说卖给谁就卖给谁,有很多能运作不错的产品,也被起点随随便便的就卖了。
    譬如奥术神座,
    想想真的不值啊。
    【 在 62045 的大作中提到: 】
    : 如果作品被改编,作者拿得到钱吗?还是钱全进阅文手里?

请移步首页,登录后再行发表回复
首页回到顶部
页面风格借鉴了m.newsmth.net,在此鸣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