写到大学里追前世女朋友的时候,这本书的感情线就已经崩了,摆明了要开后宫偏又演的纠结纯情;写到开办尚动的时候,这本书的三观和事业线一起崩了。你要俗,你就俗个痛快,把自己摆在一个文青高知的位置,种马、世俗、不择手段,最后无非就是抓住一切机会找靠山抱大腿。又想当bitch,又要立牌坊,大家觉得不舒服可能就在于此。
最后,作为一个重生的、死过一次的人居然让自己活得这么累,真不如直接死了痛快。
【 在 ishmael 的大作中提到: 】: 这书比较好的部分在开头,大学部分比较恣意舒畅。但是社会部分才是真正看出水平的地方吧,作者还是囿于见识阅历三观,果真还是应了标题《俗人》这个词了。感觉现在这书三观已经崩了。尤其对关淑南的这段描写,反而其实是对作者三观的反映。有钱,有权,大男子主义,今生做不到,YY小说要做到。不过说真的,这种桥段很多重生小说都有过了,但是这部给人的感觉是非常让人别扭的,有种暴发户的幼稚感,类似“皇后娘娘拿的估计是金扁担挑水”的那种感觉。